? 服務||Yahoo!奇摩 知識+ 教育學習 如何做 我要發問 發表 我要發問 熱門: 眼睛過勞死 隔夜蛋別吃 星座個性 A型流感 補冬 主題 天涼泡湯趣 用手機上知識+ 知識搜尋 知識+ > > 法律> 智慧財產權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寫手必看的著作權法規定 發表者:D.K楊 ( 研究生 1 級) 擅長領域:生活法律 | 智慧財產權 發表時間:2008-06-16 18:52:05 評論:0 意見: 2 [ 檢舉 ] 網友正面評價 100% ( 共有 5 人評價 ) (blog)已經成為時下流行之個人抒情平台。尤其的功能可以讓使用者在網頁上發表個人想法文章、刊登圖片供網友點選閱覽,並提供其他網友回應或留言的機制,因此深深受到一般網友的歡迎,人氣旺或是文字優美作者,甚至於會被網友封為「寫手」。值得注意的是,寫手們自己嘔心瀝血的創作固然大受網友歡迎,但是如果寫手們大量使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得文章、圖片、音樂或影像等,就有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撰文:姜智逸 律師 (blog)已經成為時下流行之個人抒情平台。尤其的功能可以讓使用者在網頁上發表個人想法文章、刊登圖片供網友點選閱覽,並提供其他網友回應或留言的機制,因此深深受到一般網友的歡迎,人氣旺或是文字優美作者,甚至於會被網友封為「寫手」。值得注意的是,寫手們自己嘔心瀝血的創作固然大受網友歡迎,但是如果寫手們大量使用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得文章、圖片、音樂或影像等,就有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依照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所謂著作權,是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而著作權法第10條前段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換句話說,著作人於完成其著作後,即依法享有著作人格權(即姓名表示權、公開發表權以及禁止不當修改)及著作財產權(如重製、散布、改作及公開傳輸權等),任何人未經授權原則即不得加以利用。 因此,落格寫手在未經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音樂(音樂著作)、歌曲(錄音著作)或文章(語文著作)、圖片(美術著作)刊載於個人上,就會有侵害著作權人之「重製權」(著作權法第22條)及「公開傳輸權」(著作權法第26條之1)之的可能性。 以下簡要說明「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的規定: 著作權法上所謂「重製權」,是著作權人之專有權利,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重製行為」是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此外,著作權法上所謂「公開傳輸權」,乃指「公開傳輸行為」係著作權人之專有權利;依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公開傳輸行為」是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重製權」與「公開傳輸權」都是著作權人才能享有的權利,因此寫手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將其著作上傳、下載、傳送或儲存之行為,即可能已侵害著作權人之「重製權」;而若將其著作刊載於個人上,使瀏覽者可以於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選擇想要接收之著作內容之行為(對公眾提供),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26條之1「公開傳輸權」之規定。 還有一種更不可取的情況,就是寫手們把著作權人的著作加以轉載,並且用自己的名字當作者(例如:轉載王小明的文章,卻標明作者是陳小五),這是侵害著作權人的「著作人格權」,也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規定。 從以上的分析,寫手如果要刊載別人的著作,必須要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可能會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依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侵害著作人格權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提醒各位寫手應該特別注意。[ 快速連結 ] 意見( 2 ) | 評論( 0 ) 發表你的評價 你的評價 發表評價: 正面 普通 負面 評價內容: 發表 取消 加入追蹤 轉寄朋友 友善列印 馬上按讚 加入 Yahoo! 奇摩 知識+ 粉絲團 一對一家教 學英文超自在 不背單字的戰勝多益字彙法 免費下載英文實用教材 包羅萬象!知識強者教會你 不會做?來這裡找就通通會 沒想到!竟然會有這些密技 相關問答 [ 知性節目 ]除了在看正妹.還有哪裡可以看美人? [ 網站架設 ]推薦?美女網站 [ 兩性相處 ]都沒有美女正妹朋友.可以去哪跟正妹聊天? [ 網路服務 ]blog()是什麼意思?最早怎麼有的 [ 星馬藝人 ]有沒有這幾個明星的資料啊 [ 台灣藝人 ]麻煩請給我這幾個明星 更多 意見(2) 相關評論(0) 001 意見者: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贖罪者 ( 大師 4 級 ) 發表時間:2008-09-23 16:36:14 [ 檢舉 ] 您好,我有開一個著作權宣導性質: http://tw.myblog.yahoo.com/lovefamily_999/ 請問我可以轉載您這篇文章嗎?還是說必須另得【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撰文:姜智逸 律師】的同意呢?謝謝 002 意見者:做自己最好 ( 研究生 1 級 ) 發表時間:2008-09-23 21:00:02 [ 檢舉 ] 本篇文章發表者針對做自己最好 於 2008-09-23 16:36:14 的回應所做的回覆:經原著作權人同意(姜律師) 1 發表意見 發表意見 發表 取消 目前沒有資料 我要評論 註冊 公告: 知識團員轉粉絲全數完成 刊登贊助網站社群行銷找威利,絕對沒問題! www.we-lead.tw 利用社群行銷與顧客拉近距離,威利提供完整的社群行銷規劃,成效大大提升! www.we-lead.tw 寬宇國際專利商標–智慧財產權 www.worldpatent.com.tw 24小時全年無休免付費專線,保護創意不被搶先註冊,完善申請規劃,佈局全世界 www.worldpatent.com.tw 法權天下 解決您的著作權困擾 www.paul-1688.com HOLD住您的智慧財產權!馳騁業界20年,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著作權登記皆有 www.paul-1688.com 建華法律事務所 www.0809090939.com.tw 專業律師法務團隊捍衛您!專精債務問題相關等民、刑事訴訟,全省免費諮詢! www.0809090939.com.tw 中原國際-專利權創造財富 www.lopatent.com 申請專利不吃虧!25年實務經驗,提供商品專利申請註冊,靠你的發明創財富! www.lopatent.com 專利師補習免費試聽不限次數 www.twStudy.com 專利師考試科目考古題,名師線上教學補習班,免費加入《行動補習網》會員試聽! www.twStudy.com最新智慧財產權 發問中 已解決 youtube上傳侵權問題 線上遊戲永久虛寶的價值性 更多 將專利權年限延長或無限期的專利權對人民有沒有好處? 發明出專利局對人民有什麼好處? 發明人破產會不會不肯努力發明不會賺錢的發明物拿來幫助世界? 發明人沒有專利權 廠商量產發明物廠商會不會連一塊錢都不會付給 技術報告核准以前 廠商會不會量產發明物? 更多 精選關鍵字 合法使用 智慧財產權 盜用 民法 重製罪 引用 翻模 著作權 侵權 模仿 創作 專利權 授權 註冊商標 判決 平行輸入 緩刑 拷貝 檢舉 冒用 商標 申請專利 版權 盜版 肖像權 知識搜尋 雅虎資訊 版權所有 (c) 2012 Yahoo! Taiwa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服務設有管理員」 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知識+ 之問答內容是由參與+ 之網友提供,僅供參考,Yahoo!奇摩不保證其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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